高职扩招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今明两年高职院校扩招 200万的重大决策部署,扎实做好 2020 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根据《河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 2020 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豫教职成〔2020〕109 号)要求,经研究,省教育厅决定开展 2020 年高职扩招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扩招单招”)工作。现就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1.已通过 2020 年河南省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报名,未被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高职单招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
2.已通过 2020 年高职扩招补报名的考生。
(二)招生院校
2020 年河南省高职扩招单招院校名单详见附件 1。
(三)招生专业
1.高校在本校已开设并开展招生的专业范围内自主安排高职扩招专业,经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方可安排招生。医学、教育、公安、司法等国控专业以及医学美容技术(原医疗美容技术)、呼吸治疗技术专业不得安排招生。
2.招生专业按面向人群不同分为 A、B、C 三类,A 为退役军人可报专业类,B 为高素质农民(含村“两委”干部、“一村一名大学生”、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乡村社会服务组织带头人、乡村致富带头人、基层农技人员、新型职业农民等)可报专业类, C 为其他(含应往届高中和中职毕业生、企业在职职工、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等)可报专业类,考生须按照本人所属类别分类报考相应专业。
(四)招生计划
高校要根据办学条件、专业优势、培养能力、所处地域和承担培养任务等综合情况,在空余招生计划规模内自主安排 A、B、C 三类招生人群、全日制和弹性学制两种培养形式的招生计划。省教育厅将根据高校申报情况,专门针对 A、B 两类人员单列招生计划,专项计划专门使用,不得挪作他用。严禁没有备案和没有安排招生计划的专业进行招生(具体招生专业、计划以审核通过的 2020 年高职扩招单招章程公布为准)。
(五)志愿填报
高校要于2020年11月13日9:00至11月15日 18:00 开通本校高职扩招单招志愿填报系统,并在招生章程中明确系统网址及入口,考生通过登录意愿报考高校的志愿填报系统进行网上志愿填报,每名考生限报 1 所高校。高校须在志愿填报工作完成后将考生志愿数据报省招办进行比对,对于填报超过 1 所高校志愿的考生, 取消其考试、录取和入学资格。
(六)命题、考试和录取
全省高职扩招单招考试时间定为2020年11月21日(周六)。高校要按照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和《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工作规程(试行)》(教学〔2016〕85 号)的规定自主组织命题、考试,原则上在本校校区内开设考场。
1.高校原则上应采取“文化知识考试+职业技能测试”的方式单独组织考试,依据综合成绩录取;也可根据培养目标对不同群体考生的要求,对考生免予文化知识考试,组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依据测试成绩录取。对符合免试条件的技能拔尖人才,由高校按照技能拔尖人才免试程序予以免试录取。
2.高校要在招生章程中明确录取规则,并严格依据公布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考生成绩及拟录取名单须在本校官网按要求公示,公示后确定的录取名单报省招办办理录取手续。高校要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 2020 年高校录取通知书寄递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23 号)要求, 将录取通知书及时、准确寄送考生本人。
(一)制定章程。高校要按照教育部《2020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相关要求,认真制定高职扩招单招章程,确保章程内容合法、真实、准确、表述规范,并于2020年11月10日18:00 前将招生章程及佐证材料上传至“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章程核定系统”进行核定。招生章程经省教育厅核定后方可向社会发布,一经发布不得擅自更改内容。高校制作的招生简章和其他宣传材料的内容,必须与招生章程的内容相一致。
(二)考生查询。考生可通过登陆“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章程核定系统”(网址:<http://zszcba.haedu.gov.cn/>)查询了解我省高职扩招政策和高校招生章程,也可通过高校官方网站或拨打高校招生咨询电话进行咨询,切勿通过非正规渠道查询了解高职扩招信息,以防被误导、上当受骗。
(一)培养模式。高校要按照“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学制灵活”原则,做好分类教育管理工作,提高人才培养的针对性、适应性和实效性。要结合扩招人员实际需求,分类编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采取弹性学制和灵活多元的教学模式,推进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混合教学模式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对退役军人、高素质农民、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等群体可单独编班。
(二)学籍管理。此次录取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与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相同。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由学校颁发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职扩招工作是中央抓“六保”、促“六稳”,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重要举措, 有利于缓解当前就业压力、提升技术技能人才整体素质。各地、各高校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高职扩招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设计,优化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强化各级责任,确保高职扩招工作平稳顺利实施。
(二)做好疫情防控。各地、各高校要按照教育部和我省关于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各项教育教学工作要求,参照《河南省2020 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南》,会同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及其他有关部门,制定组考防疫工作方案,强化部门防疫责任,落实考点防疫措施,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教师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三)强化政策宣传。各地、各高校要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多渠道、全方位做好高职扩招政策、高职办学特色等宣传工作,为考生了解招生政策、招生信息提供便利服务。严禁高校各种形式、巧立名目的违规宣传行为,在招生章程发布前,不得开展任何形式的宣传活动;严禁提前圈生源、“有偿”招生、委托中介机构招生等违规招生行为。
(四)落实工作责任。各高校承担高职扩招单招的主体责任,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高校纪检部门对本校招生负有全程、全员监督责任。各级教育部门对教职员工涉招涉考行为负有监管责任。各涉考涉招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教育部招生工作禁令和我省招生工作规定,依法依规履行招生责任。省教育厅对高校违规招生、考生身份造假等违规行为,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监督电话:0371—69691252;
监督邮箱:hndzks@163.com请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此通知转达至本级招办和所属高中、中职学校。
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登记表
关于做好退役士兵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新时代退役士兵工作的决策部署,做好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工作,提高退役士兵就业创业能力,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20〕2号)和河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豫教职成〔2020〕109号)要求,现就做好面向退役士兵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
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开展面向退役士兵的高职扩招工作,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和省委、省政府对退役士兵的关心关爱。各地、各校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把高职扩招工作与推动军事人力资源转化紧密结合、与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紧密结合、与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强化责任意识,做好宣传动员,鼓励更多退役士兵报考职业院校。
二、明确扩招要求
(一)招生对象
1.下列人员可以参加报名:
凡具有河南省户籍、具有高中阶段教育学历(含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或同等学力、身体健康的退役士兵均可报名参加此次高职扩招。
2.下列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已被我省2020年普通高招、对口招生、单独考试招生、专升本等录取的考生;
(2)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
(3)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
(4)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2020届毕业生;
(5)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6)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报名、填报志愿及录取等工作由省招办统一安排。
(二)招生院校。具体招生院校和招生专业由省教育厅另行公布。
(三)考试形式。考试主要以扩招院校单独招生考试为主,对于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可免予文化素质考试,由扩招院校组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近期,省教育厅将组织一次高职扩招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退役士兵,可免试录取进入扩招院校学习。
(四)学习形式。扩招院校可以采取集中教学和分散教学相结合、在校学习和社区(企业)学习、“送教上门”“送教下乡”“送教入企”相结合、线上教学和线下教学相结合等多种教学形式。学生可以根据自身需要,选择全日制的学习形式或者工学交替、弹性学制的学习形式。学生可以利用周末、节假日、寒暑假等时间进行集中学习。学生考核以全日制高职相同专业实施的课程标准为依据。
(五)学籍管理及学历证书。通过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录取的退役士兵,学籍管理工作与普通高考的学生相同。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由学校颁发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
(六)学费和资助。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落实退役军人相关资助和免学费等政策。
三、稳妥组织实施
(一)切实明确责任。各地教育、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明确责任、密切配合,统筹做好面向退役士兵接受职业教育的政策宣传、生源分析、招生录取等各项工作。各院校要主动作为,切实加强与当地教育、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的协同配合,做好面向退役士兵的招生宣传、考试录取、课程设置、教学管理等工作。
(二)加强宣传动员。各地教育、退役士兵事务部门和各院校要广泛宣传发动,可以采取媒体宣传以及到部队、社区、企业等现场宣传、现场报名等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做好高职扩招政策、高职办学特色等宣传工作,鼓励退役士兵就近报考就读高职院校;同时要及时回应退役军人报名学生关切,解疑释惑、凝聚共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职扩招考试、公布高职扩招院校和专业计划、填报志愿等工作的具体时间和办法将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有关高职扩招政策和动态请及时关注“河南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haedu.gov.cn/)和公众号、“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http://www.heao.gov.cn/)和有关招生高校官方网站。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2020年10月30日